奖励学分相关说明

时间:2014-09-10 栏目:操作指南 作者:管理员 评论:0 点击:

 

 

 

 

按照省教育厅、省语委相关文件精神(鄂语字[2001]5号),高等院校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以上。我校鼓励全体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,并对成绩达到二级乙等(80分及以上)的非师范专业学生奖励1个学分(暂定)。

此学分可用来充抵公选课学分

各学院每年都会进行学分统计,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80及以上非师范类学生请及时到所在学院申请。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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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====== 本站公告 ======------
根据校党学字(2018)4号文件关于第二课堂制度的规定,2018级(含)及以后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,取得一级普通话等级证书,可获得6积分;取得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书,可获得4积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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