语委办

1.组织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、政策及法规,传达和组织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。

2.制定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,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阶段性总结;建设并管理好有关语言文字工作各类信息资料档案。

3.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,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融入、贯穿到教学过程、大学生素质教育、校园文化建设之中。

4.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,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,做好测试员的培养、管理、考核、后续培训工作。

5.协调、管理、组织湖北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日常工作。

6.积极推广普通话,指导并负责组织落实教师、学生的普通话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,努力提高全校师生的普通话水平。

7.完成上级语委、教育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办公电话:88663197/18971333800

办公地点:综合楼209室

 



------====== 本站公告 ======------
根据校党学字(2018)4号文件关于第二课堂制度的规定,2018级(含)及以后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,取得一级普通话等级证书,可获得6积分;取得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书,可获得4积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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